各分会:
上级机关工会为我校教职工办理的重大疾病保险于8月份到期,现将办理2017年度此保险具体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人员:学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。
二、承保重大疾病的种类:
1.恶性肿瘤;2.急性心肌梗塞;3.脑中风后遗症;4.重大器官移植术;5.冠状动脉搭桥术;6.终末期肾病;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;8.良性脑肿瘤;9.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;10.双目失明;11.瘫痪;12.心脏瓣膜手术;13.严重阿尔茨海默病;14.严重脑损伤;15.严重帕金森病;16.严重Ⅲ度烧伤;17.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;18.主动脉手术等。
三、保险费,保险金额及保险时间: 保险费为每人每份50元,每人最多可购买二份;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;保险期限一年。
四、此项保险由学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自愿参加,保费自理。
请各分会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位同志,并将需要投保续保同志的保险费于7月7日前交到校工会。
校工会
2017年6月19日